乌市两级法院已初步建立由“破产法官+执行法官+立案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执破融合”审判团队,集中负责“执转破”案件的甄别、移送、审查。在“执转破”案件的办理中,“执破融合”审判团队中的破产法官会提前介入,协助执行法官办理“执转破”案件甄别、移送审查工作,参与研究需要移送的材料准备及财产变价等前置性工作;执行、立案法官也会参与案件的会商、合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程序,促进审执部门之间的信息融合,共同推进破产工作有效开展,从而促进审判执行质效双提升,推动“执破融合”工作走深走实。为什么各地差别比较大?关键就是看检察官是否积极努力、克服困难做好工作。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在审查起诉阶段实际上给检察官增加很多的工作量,包括以事实、证据、法律及有关案例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这一工作,以前是诉至法庭后,主要由法庭去做。同时,还须请律师参与、阅卷,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对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与嫌疑人都予认同。同时还要做好被害人方面的工作,形成谅解、认同。这些工作量大、事难。从认真贯彻国家法律、实现公正和效率、真正化解矛盾,特别是履行好检察机关职责的角度出发,最高检提出适用率要达到70%左右。经过各地的努力,目标基本达到,不少地方到2019年12月份,单月全国的平均适用率达到了80%,2020年以来平均适用率已经达到了85%。比较高的适用率是可以实现的,这是基于我国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结构,在司法实践中提出的合理的目标要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