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定《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为统领,在南明河保护、绿化、生活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制定法规规章30余件,形成“综合性+各环境要素”法规规章架构。先后制定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门前三包”、养老、住房公积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民生方面的地方性法规10余件、规章20余件,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据介绍,九省(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的协议约定,纳入首批通办事项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5大类13项业务。下一步,九省(区)还将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升级改造网办系统、完善工作职责分工、加强数据安全防护等方面展开合作交流,通过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异地协同办理,推动登记所需各类信息或电子证照跨区域共享应用与互认,逐步实现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全覆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