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这一问题,1982年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健全了代表议案与代表建议制度,规定一个代表团或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四个机关”的要求,切实加强人大机关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不断提高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