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重庆市司法局与香港律政司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双方签署了《渝港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安排》,就深化渝港两地法律服务合作达成多项共识,包括增进两地法律业界的合作交流、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和交流合作、互派政府法律工作人员到对方机构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交流学习、支持和鼓励两地法律业界为推进两地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服务,以及支持两地律师事务所互设分支机构和开展合伙联营。一是合作意识有待加强。产教融合政校合作以政校企为主体,多方协同、融合发展,共同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但作为合作方,存在诸多顾虑。政府方面,一般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提高合作积极性,但由于目前产业转型升级速度较快,部分政策的实施滞后于社会发展需求。企业方面,目前南通中小微企业占比较大,多数企业愿意与院校合作培养人才,但因担心投入培养后技能人才不能为企业所用或流失至苏南等地,不愿投入过多精力与财力深入开展校企合作育人。学校方面,职业院校尤其公办院校基于教学管理、学生安全、绩效考核等因素,意愿不强。学校和企业对对方的期望值过高,双方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切入点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