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原告研发了某人工智能产品,该产品发布以来,在国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原告发现被告重庆某科技公司的企业名称擅自使用了该人工智能产品名称,且双方的经营业务类似。原告认为重庆某科技公司具有攀附原告商誉的故意,其行为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被告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诉求重庆某科技公司停止使用被诉企业名称、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00万元。“这个小小二维码,可帮了我们大忙了。”近日,重庆市公安局机场分局针对临时乘机证明的“人码互联”核验技术,在江北国际机场正式投用,给纸质版临时乘机证明赋予了一个“电子身份证”。安检人员只需用扫码枪轻轻一扫,系统就会自动将乘客的姓名、证件信息、现场人像等信息与购票信息进行“三重”智能比对。该项技术革新成果填补了民航等客运领域智能化核验纸质版临时乘机证明及自动报警的空白,进一步为民航运输安全保驾护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