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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大连市、金州区两级检察机关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多次到张某茹家中进行回访慰问。张某茹表示,各项帮扶措施均已落实到位,今后将乐观面对生活,回馈党和国家的关怀。北部战区军事检察院、沈阳军事检察院及现役军人王某所在部队,与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三级检察院进行座谈交流,王某本人及所在部队代表分别向辽宁省三级检察机关赠送锦旗,对检察机关给予的司法救助表示感谢,王某还表达了今后将全身心投入到战备训练的决心和争取继续留队服役多为国家作贡献的志愿。以本案办理为契机,辽宁省军地检察机关建立了军人军属司法救助衔接工作机制,推动全省同类案件办理工作,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现役军人解除后顾之忧,为国防安全提供检察保障。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还与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建立退役军人司法救助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对辖区内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落实救助措施,并由该市双拥办牵头,结合“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向部队官兵宣传司法救助政策,将司法救助案例编入“双拥”工作简报,通报成员单位及各县区。
(三)组织庭审观摩,提出监督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检察机关邀请当地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武部等部门及军人军属参与旁听庭审,邀请相关媒体对庭审活动进行宣传,进一步强调维护国防利益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和国防安全意识。同时,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很多网络经营者通过直播间销售仿制军服、在店铺页面仅展示军服背面规避平台监管等问题,通过座谈会商等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提出规范网络经营、加强管理巡查、深化法治宣传等意见建议。
人民军队是党和国家的钢铁长城,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重要职责。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指导全国法院紧紧围绕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工作大局,秉持“涉军案件无小事”工作理念,从刑、民、行等领域多管齐下,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军案件,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强军兴军事业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旨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规范作用,全面展现人民法院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加强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工作成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法治观念,积极营造尊崇军人、关心国防、支持强军事业的浓厚氛围。
2018年6月16日18时许,王某宁在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某村持石头将张某茹头部砸伤。经鉴定,张某茹伤情为重伤二级。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2018年12月28日,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宁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张某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19年3月26日,金州区人民法院以王某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赔偿张某茹各项经济损失103129.13元。王某宁不服提出上诉,张某茹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部分提出上诉。2019年5月3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裁判生效后,王某宁拒不履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张某茹向金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11月7日,金州区人民法院扣划被执行人王某宁存款13700元。2019年11月25日,因王某宁无可供执行财产,金州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