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立法包括全国人大立法以及地方性立法,在确保立法民主化方面,每一份法律草案都会进行意见征求,具体的草案文本都要发给各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征求意见。在此过程中,各级人大还会非常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山西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蔡汾湘介绍,针对法律草案的内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安排实地调研,了解基层需求并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征求意见。此外,还会通过媒体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法律审议也不是一次性解决问题,有的需要二审、三审,以此充分保障发挥人民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在以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常向相关部委负责人提出询问,主要是注重了解情况,不限主题,也不作事前安排,随机性比较强。相关部门负责人答复方式也比较灵活,大多是当场予以答复,遇到难以答复的,会后则直接向提问者本人答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原主任程湘清曾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采取有准备、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询问,无疑提高了询问的质量,增加人大监督的实效和力度,是对过去“询问”的具体发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