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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多,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经济运行出现分化,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多,新旧动能转换存在阵痛。这些是发展中、转型中的问题,我们既要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积极主动应对,又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
2021年11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余某某、谭某、刘某某构成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7月18日,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余某某、谭某、刘某某犯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一年。2023年12月14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12月26日,朝阳区人民法院以张某犯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上述判决均已生效。
(三)建立工作机制,完善防范措施。针对本案反映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犯罪对象由具体个人转为企业、由传统的冒充军人与他人恋爱交往、骗取财物扩展到骗取军人待遇等新特点,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分别向当地人武部门和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当地人武部门已与检察机关建立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军地协作,联合宣传涉军法律法规及如何准确识别军人身份等涉军类常识,落实普法责任。公安机关对辖区内军人入住酒店情况进行了摸底核实并对从业人员组织开展了相关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一)发挥数字检察优势,深挖彻查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类监督线索,在涉军造假领域开展诉源治理。检察机关在办理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案件时,应重视数字检察工作,关注行为人冒充军人身份的主要目的,结合案件本身特征及所获取的数据信息,通过所搭建的涉军造假大数据监督模型,在相关领域开展数据碰撞比对,形成常态化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深入挖掘案件中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实现“从模型到个案”的法律监督落地,进而实现涉军造假类案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