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原告研发了某人工智能产品,该产品发布以来,在国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原告发现被告重庆某科技公司的企业名称擅自使用了该人工智能产品名称,且双方的经营业务类似。原告认为重庆某科技公司具有攀附原告商誉的故意,其行为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被告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诉求重庆某科技公司停止使用被诉企业名称、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00万元。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ope体育2023更新内容
运用全新的功能,让使用更加安全便捷
网友评论更多
76路瑾茂y
银行“降息” 存款特种兵抱团寻“出路”
2024/08/01 推荐
7195逄睿信645
财政部:我国关税总水平为7.3% 低于9.8%的入世承诺
2024/07/31 推荐
789荀保莲lf
(巴黎奥运)女子三人篮球中国队击败法国...
2024/07/30 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