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避免该案对企业产生负面社会效应,检察官多次对张某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张某对自己的错误有了深刻认识,向该公司出具致歉信并取得了公司的谅解。结合张某认罪悔罪态度,检察机关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法院最终采纳,对张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决后张某未上诉。据悉,“国和一号”是国家电投在引进消化吸收世界三代核电先进技术的基础上,依托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创新研发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品牌。“国和一号”产业链联盟成立后,“建立中国完整的、先进的、经济的、自主可控的核电产业链”成为成员单位的奋斗目标。该联盟致力协同产业链上下游,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