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历史上第一份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国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督导、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余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余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地落实。2019年,媒体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对此,最高检态度坚决,强调“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以此为抓手,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成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瑾经招聘于2018年7月9日入职贵州某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任出纳,2021年9月10日至2024年3月18日其利用保管、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对公账户制单、复核两个网银U盾的便利,将该公司人民币6196394.44元资金,先后转至其本人以及代某君、叶某、张某婷账户后进行网络赌博。为长期隐瞒真相,其虚增利息支出、制作虚假对账凭证并陆续归还2489231.47元,至案发时无力归还资金达3707162.97元。案发后,被告人徐某瑾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其亲属代其偿还某某公司40000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