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23年12月11日,市南区检察院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对李某某、王某某、胡某某提起公诉。2024年2月,市南区法院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对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对王某某、胡某某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公众参与是评价遗产保护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北京在中轴线申遗保护过程中对此格外重视。2022年10月,《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实施,这是北京市首部为保护特定文化遗产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专设“传承利用和公众参与”一章,明确了遗产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