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依法分别处理。鉴于涉案人员刘某乙犯罪时为未成年人,且参与时间较短、作用较小,积极认罪、悔罪,综合考虑其认知程度、社会阅历、主观恶性等,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刘某甲与被告人李某某系夫妻,两人育有二女,均为幼儿,如对两人均判处监禁刑,两名幼儿将会面临无人抚养的情况,考虑到刘某甲全额退赃,且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对其提出了宽缓量刑建议。2024年4月20日18时许,马玉彬、仝伟驾车路过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青山文化公园附近时,发现前方有一车辆车身严重变形,车头燃起大火,冒着浓烟,随时可能发生爆炸。当得知有一女子还被困在车里时,他们立即停车,找到一个灭火器后便冲向起火车辆,但因为火势太大,灭火器控制不了火势。马玉彬和仝伟心想必须尽快将被困女子救出,但车门严重变形已无法打开,且该女子已处于半昏迷状态。马玉彬立即用胳膊肘击碎车窗玻璃,将被困女子抱出。仝伟检查车内再没有其他被困人员后,他们快速撤离现场。1分钟后,车辆便发生了爆炸。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