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国家间互派学生、律师交流学习是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有效方式,我非常赞同这一做法。”来自缅甸安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如菊说,她在国际律所工作超过10年时间,其所在律所和对象国律所都会互派青年律师开展交流学习,这是快速了解对象国国情、国别法律的有效方式。希望未来缅甸与中国高校、律所都能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实现互利共赢。某区房管局采纳检察建议并回复,虽然案涉东房公有产权变更至个人名下的原因很难查清,但这一问题确实影响了公房承租人的使用权,拟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和程序收购案涉东房,并与北房一起作为公房更变为张某承租,以维护房屋产权人和公房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24年4月26日,张某向检察机关撤回了监督申请。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