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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依法惩治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军人执行演习演训、值班值勤、巡逻警戒等军事任务,是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职务行为,不容阻挠干扰,更不得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否则将依法受到惩处。本案被告人擅自闯入军事禁区,拒不接受检查、驾艇逃逸,以推搡、拉扯等暴力方式阻碍军人执行职务,依法应当定罪处罚。审理法院考虑到被告人存在自首和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从宽情节,本着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被告人“小惩大诫”,表明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军人履职的司法态度。
为合理确定国防和军事利益损失费用,廊坊市院、三河市院会同中部战区军事检察院、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召开案件研讨会,就本案国防和军事利益损失费用计算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协调相关部队出具了军事资源损失证据材料,为检察机关计算国防和军事利益损失费用提供了合理依据。同时,因军事装备具体损耗情况涉及军事秘密,无法由第三方机构评估鉴定,致使军事资源损失证据材料证明力相对较弱。为此,中部战区有关部队主动配合检察机关,指派两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为检察机关后续起诉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文章强调,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必须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坚持边斗争、边备战、边建设,坚持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快军事理论现代化、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军事人员现代化、武器装备现代化,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战略能力,有效履行新时代人民军队使命任务。
2023年10月20日,廊坊市院依法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某测绘院有限公司、林某赔偿国防和军事利益损失费用,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2023年11月24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中部战区军事检察院、石家庄军事检察院、中部战区有关部队代表人员旁听案件审理。庭前,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向廊坊市院提交了《关于对某测绘院有限公司、林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意见》,表示完全支持廊坊市院对某测绘院有限公司、林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庭审过程中,廊坊市院从主体身份、委托事实、违法行为、公益损失、程序合法五个方面充分举证。二被告均无异议,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积极承担侵权责任。2023年12月4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并于12月7日公开宣判:被告某测绘院有限公司、林某共同赔偿国防战备资源损失费用;被告某测绘院有限公司、林某在正义网及《解放军报》上刊登书面声明赔礼道歉。判决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诉讼请求,二被告均已主动承担民事责任并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