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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某印刷有限公司(下称“印刷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3日,公司印刷设备为一台海德SM52印刷机,徐某系印刷公司法定代表人。2021年3月1日,山东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某分局以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为由,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版)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别作出009号、0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印刷公司罚款人民币60万元、对徐某罚款人民币12.25万元。印刷公司、徐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印刷公司、徐某起诉至青岛市某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印刷公司、徐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某分局申请强制执行。印刷公司账户被查封,徐某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印刷公司、徐某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向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调查核实。青岛市检察院依法受理,与某区检察院组建办案组,开展调查核实:1.委托青岛市印刷行业协会调查印刷公司印刷机的年用溶剂用墨量。2.调取印刷公司的电费缴费收据。3.组织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就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专题论证。4.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座谈。查明:印刷公司印刷机年用溶剂用墨在1.5-2.5吨之间(满负荷状态下),属于年用低VOCs含量油墨10吨以下的印刷范围。自2017年7月成立以来,仅有11个月电费超过5000元,结合印刷机功率,可以判断出在这11个月中印刷业务量较大。
“信用修复”是“失信惩戒”的后半篇文章,失信主体退出机制是完善信用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检察机关坚持系统监督、穿透式监督,及时发现行政非诉执行程序及行政非诉执行程序转为破产程序等领域普遍性、多发性问题,以数字赋能专项监督,对已主动履行完毕、强制执行到位作结案处理、破产程序终结的案件,督促法院及时解除失信执行措施,启动企业退出失信名单程序,为被执行人松绑解困,修复企业和个人信用,重振经营主体恢复正常经营的信心,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共同推动社会信用水平提升,法治营商环境优化。
在主题发言环节,高世名谈到,AI对人类的威胁,依然来自人自身。人工智能并不是为了像人,更不是为了取代人,它有自己的未来,而且是多种和开放的未来,由此才有了此次论坛的主题。在他看来,人工智能越发达,人类就越需要艺术智性;数字虚拟技术越发展,身心交感的艺术经验、从艺术经验而来的感性就越发可贵。未来艺术的任务是让人们在一个日益智能化、自动化、虚拟化的社会里,保持人之为人的感性活力和精神自主,在多重媒介、混合现实的状况下能够安顿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