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大量的各个层级的政府规章,它们在调整社会关系、处理公民权利义务等方面相较法律法规更加具体、细致和直接,主动审查充分体现了国务院领导全国行政机关工作的宪法要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旭解读称,专项审查是及时清理特定领域的法规文件、提升审查工作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及时发现特定领域或局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障碍。细则包括总则、工作内容、食品污染与有害因素监测及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与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食品安全标准技术管理、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营养监测评估、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教和健康促进工作、实验室能力建设与管理、保障措施、附则等十一章五十四条内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