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全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砥砺奋进、守正创新,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崭新局面。迈上新征程,14亿多中国人民赓续英烈精神、汲取奋进力量,正意气风发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时代新篇,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不懈奋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