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多发高发态势,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受到侵害,在大庆市公安局和肇源县委县政府鼎力支持下,在肇源人民和肇源公安不懈努力下,携手共建反诈联盟,加大宣传预防覆盖面。我们从改造人的主观世界出发,警民携手,坚信电信诈骗一定能防住,把群众的主观意识从‘要我防’逐步转变为‘我要防’,形成对电信诈骗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的局面。这就需要我们采取创新并行之有效的手段,在全县推广‘反诈主题酒店’。”肇源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梁华说。本案由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立案侦查。2024年2月26日,涪陵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黄某某、吕某某提起公诉。同年3月11日,涪陵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吕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责令黄某某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43.6万元,责令黄某某、吕某某共同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2万元。二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