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常向相关部委负责人提出询问,主要是注重了解情况,不限主题,也不作事前安排,随机性比较强。相关部门负责人答复方式也比较灵活,大多是当场予以答复,遇到难以答复的,会后则直接向提问者本人答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原主任程湘清曾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采取有准备、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询问,无疑提高了询问的质量,增加人大监督的实效和力度,是对过去“询问”的具体发展。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完善宪法监督、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支撑。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法律委员会”修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的决定》,规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职责是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