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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詹某国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过程中,发现詹某国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调查核实:詹某国自1963年11月起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服役,连续四年被评为“五好”战士,1968年3月退役后回乡与妻子务农,现二人均年近八旬,每月收入只有800元,其子女外出务工,家庭负担较重;交通事故发生后,詹某国住院治疗,因家庭生活困难且不愿拖累子女,未及康复即自行出院;被执行人朱某兵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未给予任何赔偿。
(一)聚焦涉军造假案件中反映的上下游犯罪,构建涉军造假大数据监督模型。一是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通过电子证据审查,挖出制售假军官证源头,引导侦查机关在提请审查逮捕前抓获遗漏同案犯刘某某,查获假军官证10本,使案件办理取得重大突破。二是结合办案中取得的案件数据,构建涉军造假大数据监督模型,对已查实的假军官证信息与中国执行信息网等数据进行比对,发现余某某等3人买卖武装部队证件案中有4名证人存在使用假军官证的行为,即形成4条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其中,余某某等3人案的关联证人张某,以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被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并依法判决;其余3条线索公安机关正在核查中。
(三)在民事检察领域发现民事执行监督线索,协助法院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依托大数据监督模型,在梳理出的相关刑事案件中,检察机关共发现9名刑事案件涉案人员系被法院裁定限制消费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上人员为规避法院执行限制消费措施,使用假军官证购票多次乘坐飞机、高铁。检察机关将上述涉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民事执行监督线索,按照管辖向发出限制令的法院移送民事执行处罚线索。目前,北京市、重庆市、四川省等地相关法院已向检察机关回电称收到线索,认为线索具有处罚必要性,现正在着手追查相关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人员的去向。
2024年1月,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詹某国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过程中,发现詹某国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调查核实:詹某国自1963年11月起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服役,连续四年被评为“五好”战士,1968年3月退役后回乡与妻子务农,现二人均年近八旬,每月收入只有800元,其子女外出务工,家庭负担较重;交通事故发生后,詹某国住院治疗,因家庭生活困难且不愿拖累子女,未及康复即自行出院;被执行人朱某兵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未给予任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