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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朽金仙,大罗神仙,混元圣人,天道至尊......步步道途,证道无疆!道无止境,以我为峰——许倾
9月7日,襄垣县公安局侯堡派出所接到辖区某企业求助,称怀疑一名刚入职职工卢某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假,请求公安机关鉴别。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对这份疑似作假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进行了鉴别。经仔细比对,民警发现这份证明上加盖的派出所公章明显系伪造,遂展开深入调查。经查,卢某明知自己有犯罪前科,无法开具入职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于是他在网上找到一名制假贩子,花了480元伪造了一份证明,并凭此顺利上了班。目前,卢某因非法买卖、使用伪造证明文件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2020年10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审议通过。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把近年来最高检会同相关部门力推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相关机制以及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政策,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并赋予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更重责任和更高要求。并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等依法进行监督。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克宁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杨克宁,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杨克宁利用担任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委书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政协主席,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委副书记、州长,四川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杨克宁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