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立案侦查。2024年2月26日,涪陵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黄某某、吕某某提起公诉。同年3月11日,涪陵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吕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责令黄某某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43.6万元,责令黄某某、吕某某共同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2万元。二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走进特变电工塔吉克斯坦分公司办公楼,迎面的照片墙记录着企业在塔业务的重要时刻。分公司经理王杨宝介绍,特变电工已先后在塔交付11个电力工程,涵盖输变电网、热电厂、配电网等。多年来,中塔员工深入最偏远、最艰苦地区,用一座座铁塔、一条条输变电线路在“高山之国”编织出一张强大的电网。提起散布各地的项目,“老索”如数家珍:“我们去过太多导航找不到、开车过不去的地方。不过,只要说出任何一座输变电线路铁塔的名字,我都能找到位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