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位检察官给了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会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不再触碰法律的红线,争取早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尽管看到了鹏鹏的变化,办案检察官还是担心他回到家乡后会失管失教,于是便联系临河区检察院跨区域共同帮扶,让其定期接受帮教,定期进行思想汇报,同时联系社区对其进行评价。最后,鹏鹏顺利度过考察期走上社会,还学会了一技之长。“检察办案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或错漏,影响的可能都是当事人的一生。”这句话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谈到检察办案时特别强调的。而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心中,以人民为中心绝不是一句口号,检护民生也不仅仅写在起诉书里。他们走进田间地头,用脚步丈量公平正义之路;他们走进被害人家中,用关怀和帮扶传递司法温度;他们用生动的办案实践,诠释“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为“大河之托”检察品牌涂上了最真实的底色。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