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市县,要尊重住房保障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各方主体意愿,由住房保障对象根据房源区位、品质、价格等,自主选择是否参与配售或配租。”柴强说,商品房“收储”要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自身资金需求、收购价格等,自主决定是否出售商品房;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自担、商业可持续的原则,自主决定是否提供贷款支持。特别是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到一视同仁,不搞“强买强卖”。在“用”的方面,推动分类管理,保障安全利用。农业农村部指导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实行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分类管理、“以地适种”,指导地方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步提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