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法院判定田某应当自行承担50%的责任,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50%责任。具体到赔偿金额,法院认为,原告主张的死亡赔偿金192050元、丧葬费52405.5元,计算方式正确,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该部分损失应当由被告物业公司承担122227.75元。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依照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因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后果及受诉地法院的生活水平,原告主张被告物业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今年以来,岑溪市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实施“三二一一”联调联处机制,做深做实源头治理,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地化本土化,为基层治理增添动力。岑溪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组建“三二一一”联调联处中心,汇聚“人、地、物、事、网、组织”等要素。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市委社工部、信访局、妇联等27个单位选派优秀调解员,联合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银行业、保险业等多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入驻中心,采取“常驻式”“预约式”派驻方式开展日常调处工作。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