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pp电子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连续3年,安徽将零基预算改革列入省委深改委重点改革;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9次主持召开改革专题会,确保改革方向与工作力度。2022年6月,安徽出台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在省级层面拉开了向财政资金要效益、向政府治理要效能的自我革命。
(二)新修改《统计法》更加彰显统计工作的人民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统计法治建设的根本立场。从立法目的看,新修改《统计法》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真正让统计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于民、惠及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统计获得感。从出台过程看,新修改《统计法》立法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凝聚全民共识、反映人民意志的全民参与性立法。从修改内容看,新修改《统计法》在相关条目新增一款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作出规定;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保密范围扩大至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在多个条款对改进统计调查方法、优化统计数据采集方式提出要求,有利于切实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更加有效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
(五)锚定改革任务,以法治方式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严格贯彻执行《统计法》,必须正确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统计立法和统计现代化改革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重大改革成果及时总结上升为法律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的多项统计改革任务,涉及统计标准、统计指标、制度方法、统计基层基础和国民经济核算等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注重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推进改革进程、落实改革任务,依法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困难问题,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融入改革全过程各环节,确保各项重要改革任务如期完成,以高质量统计现代化改革成效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四)《统计法》修改是保障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成果。当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关键阶段,统计工作仍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如统计造假问题仍有发生,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中国式现代化统计监测、碳排放统计核算、数字经济统计核算等制度方法有待进一步健全等。此次《统计法》修改,聚焦统计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系统总结统计实践中成熟有效的工作经验做法并明确为具体的法律制度,必将有力有效解决一些长期困扰统计工作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统计工作的内生动力,激发统计事业的强大活力,推动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