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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修行者的故事。修道三千年,渡尽劫波终成道。雷劫一声吼,若有来生不修仙!震仙罗振,渡劫失败!都市重生!仇要报!恩要还!这一世我要活的不留遗憾!当然,美酒美人与兄弟,一个也不能少。我是罗振,我回来了!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落实到涉军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加强对下指导,不断完善军地司法协作,深化诉源治理,携手共建维护“最可爱的人”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以高质量司法助推新时代强军兴军事业。
一是坚决打击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行为。侵害国防利益、损害军队战斗力的涉军犯罪,严重影响部队的安全稳定,危害国防安全。人民法院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发挥好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着眼部队军事斗争任务现实需要,严厉惩处各类涉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国防安全稳定。近年来,个别地方单位和人员破坏军用输油管线、国防光缆等军事设施,擅闯军事禁区从事捕捞作业、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等行为时有发生,危及军事设施安全和保密安全,影响部队官兵执行军事任务,应当依法予以惩处。此次发布的案例一,通过依法判处破坏军用输油管道的被告人有期徒刑,并积极为部队挽回损失,有力保障了军事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亮明了保护军事设施人人有责,破坏军事设施必被追责的鲜明态度。案例二是依法惩处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在综合考虑被告人的法定从宽情节等因素后,对擅自闯入军事禁区且暴力阻碍军人登船检查的被告人定罪判刑,彰显了保护军人依法履职的鲜明立场,同时也贯彻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国防和军队建设是国家安全的坚强后盾。检察机关要从聚焦服务保障备战打仗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以司法办案为支点,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惩治与预防并行,通过走访调研,发现问题、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构建全域联动、立体高效的国家安全防护体系,打通军地协作信息壁垒,凝聚军地各方力量,共同守护国防利益和军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