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原告江苏某玻璃公司与被告青岛某物流公司订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在青岛某物流公司签发提单等运输单证的情况下,青岛某物流公司应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协议签订后,江苏某玻璃公司通过其代理公司向墨西哥公司出口钢化玻璃和塑料饰条,约定总价140545.88美元。其后,江苏某玻璃公司通过其代理公司向青岛某物流公司发出《委托书》,委托青岛某物流公司运输案涉货物至墨西哥。青岛某物流公司向某海运公司订舱托运,并委托报关公司办理了货物出口通关手续。青岛某物流公司于2020年4月签发多式联运提单,装货港连云港,卸货港及交货地为墨西哥阿波达卡,运输方式为CY-DOOR(场到门),并向江苏某玻璃公司收取海运费15400美元。2020年5月20日,案涉货物经过海运到达墨西哥,在后续铁路区段运输过程中,由于火车脱轨导致5个集装箱内的货物全部损坏。江苏某玻璃公司提起诉讼,要求青岛某物流公司全额承担货损赔偿责任并赔偿海运费。林定国感谢张军的会见。他表示,在行政长官带领下,香港正努力拼经济、谋发展、惠民生,香港律政司将始终牢记安全和发展的重要关系,一如既往严格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捍卫香港法治。律政司希望能够继续加强与内地各级人民法院的交流与合作,发挥好“一国两制”下香港的独特优势,积极参与国家高质量发展,共同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