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赵某与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赵某认为医院草率诊断无流产风险且未尽照护义务,导致其出院后当晚流产,医院未依规做胎盘病理检测,存在重大过错,要求赔偿损失。医院认可自身存在责任,但双方因赔偿数额产生分歧,一直未达成调解协议。“医调委工作微站”启动调解后,法官、调解员、心理咨询专家一同前往赵某居住地,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街坊邻居了解情况,对赵某进行心理疏导。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神经末梢”,贴近基层、融入一线,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近年来,山西省各级法院人民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切入点,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抓前端、治未病,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各地人民法庭探索了一些有特色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本期选取6个典型,介绍他们的做法,展现“枫桥经验”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焕发出的生机和活力。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