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留言后,广东省委办公厅信息综合室回复,经核查,该留言网友为在校学生,于2024年7月28日至8月28日勤工助学参加兼职工作。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不是劳动关系,建议该网友走司法程序维权。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砥砺奋进、守正创新,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崭新局面。迈上新征程,14亿多中国人民赓续英烈精神、汲取奋进力量,正意气风发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时代新篇,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不懈奋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