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万赢娱乐电子游戏网址
“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提升专题询问效能的重点仍然是提升专题询问的监督思维。”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建言,应明确专题询问、询问、质询三种口头监督方式的区别及适用范围,合理运用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报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等不同的监督方式,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升专题询问选题的科学性,丰富专题询问的会议方式、合理安排议程时间,加强提问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扩大专题询问的适用范围等。
在实践中,备案审查工作也开始持续加强对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比如,去年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向社会披露了对某类犯罪重点人员采取“连坐”式惩戒措施的市辖区议事机构通告、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性法规等案例,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包含合宪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合理性审查和政治性审查四种审查标准,而合宪性审查除了可以在备案审查阶段进行,也可以在立法过程中进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认为,合宪性审查是一种真正的全覆盖,所有规范性文件都将纳入审查范围,甚至还可能包括对一些行为进行合宪性审查,合宪性审查针对的范围将更加广泛。
习近平指出,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各项权利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