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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民事检察领域发现民事执行监督线索,协助法院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依托大数据监督模型,在梳理出的相关刑事案件中,检察机关共发现9名刑事案件涉案人员系被法院裁定限制消费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上人员为规避法院执行限制消费措施,使用假军官证购票多次乘坐飞机、高铁。检察机关将上述涉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民事执行监督线索,按照管辖向发出限制令的法院移送民事执行处罚线索。目前,北京市、重庆市、四川省等地相关法院已向检察机关回电称收到线索,认为线索具有处罚必要性,现正在着手追查相关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人员的去向。
(二)凝聚“多方合力”,推动军地协作纵深发展。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军地检察机关协作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辖区内某高楼频繁成为军事观搜点位的情况,联合军事检察院向涉案楼宇物业管理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增加警示标牌和监控设备数量、加大重点区域安保巡逻力度、加强对大厦管理人员国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意见,并跟进督促落实整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案大学生国防安全意识薄弱问题,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会同驻沪部队、国家安全机关等共同开发了国防安全教育课件,已纳入涉案高校思政教育必修课程,受到高校师生的认可。
(一)突出“机制先行”,夯实军地协作制度保障。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与上海军事检察院协作工作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办案实际,与辖区内海军基地签署《军检维护国家安全共建工作备忘录》,建立常态化共建联络协作机制,明确军地互涉案件信息通报、涉军维权、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具体协作方式,完善了“普法进军营”、人才培养业务交流等协作内容。为进一步落实国防安全中“防渗透、防策反、防窃密”工作职责任务,会同国家安全机关、驻沪部队共同研究防范潜在泄密风险隐患的对策,签订了《加强国家安全类案件办理与防控协作的实施办法》,推动构建“打防治”三位一体联防共治格局。
(一)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全链条打击犯罪。近年来,非法制售军服类违法犯罪活动,网络化、团伙化作案特征突出,打击犯罪面临一定挑战。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应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构建“行刑衔接+军地协作”等治理模式,深入联合开展“守护戎装”专项行动,持续打源头、溯流向、断网络,斩断非法制售军服利益链条,维护军队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