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良善表示,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可对其行政处罚。据此,如经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虚假宣传成立,销售方及带货主播将面临行政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工商信息显示,茉上茶田(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参保人数0人。而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该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时应当提交企业符合“两店一年”(具备两家以上经营满一年的直营店)的证明材料,未依照规定备案的特许人,将面临罚款等法律责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