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提问。正如你刚才所说,高水平对外开放离不开高水平的法律服务。推动法律服务的高质量、高水平,也是这些年我们推进涉外法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司法部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特别是刚才提到的律师涉外服务,因为律师是我们法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努力以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来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应该说措施是有力的,成效也非常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高质效’既是标准、也是要求;‘办好’既是过程,更是结果;‘每一个’既是部分、也是整体。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司法公正,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应勇强调,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要落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要准确把握证据与事实的关系。在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基础上,加强关键证据审查,注重排除非法证据、补正瑕疵证据、补强客观证据,从而对案件事实作出准确判断。要准确把握形式审查和实质判断的关系。着力厘清实质法律争点,明确案件争议的焦点有哪些;准确认定实质法律关系,明确案件中起主导和支配作用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什么;真正解决实质法律问题,明确办理案件最终应该解决也必须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要准确把握法律规范和法治精神的关系。法律规范内含法治精神。法律规范有限而司法实践无穷,只有将法律规范放在政治、社会、历史、文化等背景下领悟理解,才能准确适用法律,进而实现高质效办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