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原告研发了某人工智能产品,该产品发布以来,在国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原告发现被告重庆某科技公司的企业名称擅自使用了该人工智能产品名称,且双方的经营业务类似。原告认为重庆某科技公司具有攀附原告商誉的故意,其行为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被告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诉求重庆某科技公司停止使用被诉企业名称、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00万元。在一次沉放安装管节时,北斗定位系统和GPS定位系统给出的两组数据出现了两厘米的偏差。“两厘米是不能接受的误差,当时我必须要做出判断,到底是使用北斗的数据,还是使用GPS的数据?”锁旭宏立即从原数据开始追溯,针对性进行外部设备排查、分析卫星质量、精度比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