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承担主导责任,不仅是诉讼的承上启下的枢纽和监督者,而且是罪案处理的实质影响者乃至决定者。为了最大限度地激活这项制度,在2019年8月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上,最高检提出,到年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当月适用率要达到70%左右。70%适用率的目标,来自于司法实践的支撑。办案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比例达到80%左右,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这类案件中,绝大多数被告人85%以上一审宣判后不再上诉,认罪、认罚。对此类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程序分流,符合刑事司法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趋势。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瑾经招聘于2018年7月9日入职贵州某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任出纳,2021年9月10日至2024年3月18日其利用保管、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对公账户制单、复核两个网银U盾的便利,将该公司人民币6196394.44元资金,先后转至其本人以及代某君、叶某、张某婷账户后进行网络赌博。为长期隐瞒真相,其虚增利息支出、制作虚假对账凭证并陆续归还2489231.47元,至案发时无力归还资金达3707162.97元。案发后,被告人徐某瑾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其亲属代其偿还某某公司40000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