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2日,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魏某某、周某某构成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5月10日,东阳市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判处魏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二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众人拾柴火焰高,近年来,沙沃乡围绕“资源融合、人才发力、效益提升”三方面,持续打造“蔬菜之乡”,累计打造大小产业园区14个,培育出8个蔬菜种植基地,已建成蔬菜大棚500余座,种植面积近2000亩,发展露地种植(在温室外或无其他遮盖物的土地上种植)3000余亩,标准育苗车间3000平方米,产业覆盖了18个行政村,带领乡亲们走出了一条促农增收的新路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