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落实“一二三”诉源治理机制,高质效服务强军大局。一是坚持党建“一”体统领,以海军节、建军节等为契机,深入部队开展“送法进军营”等活动百余次。二是用好个案办理和类案监督“两”个抓手,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军官证查验识别能力不高等问题,联合济南军事检察院向属地机场制发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牵头组织部队、国安、属地政府等多部门共建共治,提升军事基地周边区域安全保护力度。三是深化宣传、教育和预防“三”个结合,在军事重点区域开展国防安全教育活动60余次,为从源头预防涉军违法犯罪、提升全民国防安全法治意识提供检察支持。2018年6月16日18时许,王某宁在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某村持石头将张某茹头部砸伤。经鉴定,张某茹伤情为重伤二级。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2018年12月28日,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宁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张某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19年3月26日,金州区人民法院以王某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赔偿张某茹各项经济损失103129.13元。王某宁不服提出上诉,张某茹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部分提出上诉。2019年5月3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裁判生效后,王某宁拒不履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张某茹向金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11月7日,金州区人民法院扣划被执行人王某宁存款13700元。2019年11月25日,因王某宁无可供执行财产,金州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