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刘欢喜介绍,“完成人实施”本质上是一种支持科研人员创业的模式。在该模式下,按照事先约定收益,学校将30%份额向科研人员转让,并将知识产权变更为科研人员所有。经过市场价值评估后,确定科研人员应当支付的对价。科研人员既可以当期缴纳该价款,也可以延期3至7年支付。此后,科研人员按照评估价格将职务科技成果向科创企业转让。科研人员或科创企业可继续享有利用学校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衍生成果,并根据发展需要,按照事先约定的收益转让。站点工作人员阮宁宁拿下陈夏方所穿马甲上的记录仪,通过屏幕画面确认了行动轨迹,“我们通过可视记录仪,确保这些垃圾是在椒江区境内海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收集的。”阮宁宁介绍,记录仪可在区域上划定收集范围,实现轨迹监测,从区域控制和技术控制两方面确保垃圾来自海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