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与一般侵权行为的四要件即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侵权人有过错不同,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只需要满足三要件:存在动物加害行为、产生损害后果、动物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即应承担侵权责任,而不论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本条同时规定了抗辩事由,即受害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侵权人不承担责任或可减轻侵权人责任。1990年,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元坝镇居民黄某与丈夫陈某家里突遭火灾,本就穷困潦倒的家庭,这一烧便让整个家连睡的地方都没有。由于家庭困难,为了不让孩子跟着自己吃苦,已育有三个女儿的陈某夫妇无可奈何之下将刚出生不久的小女儿送至条件较好的邻居家寄养,这一送,小女儿便被带到了遥远的河南。在通讯不发达的年代,夫妻俩只知道女儿去了河南,没有具体位置,没有联系方式,彻底失去了联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