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避免该案对企业产生负面社会效应,检察官多次对张某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张某对自己的错误有了深刻认识,向该公司出具致歉信并取得了公司的谅解。结合张某认罪悔罪态度,检察机关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法院最终采纳,对张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决后张某未上诉。也是在同一日,蒙自共享电动车工作组宣布撤回今年3月作出的《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预准入情况公布》。官方对此给出的解释是,根据红河州发改委《关于蒙自市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经营备案登记公告投诉处理意见的函》和红河州市场监管局《红河州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发现问题进行核实整改的通知》要求,经2024年6月12日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2024年公布的《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预准入情况公布》进行撤回。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