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原告研发了某人工智能产品,该产品发布以来,在国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原告发现被告重庆某科技公司的企业名称擅自使用了该人工智能产品名称,且双方的经营业务类似。原告认为重庆某科技公司具有攀附原告商誉的故意,其行为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被告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诉求重庆某科技公司停止使用被诉企业名称、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00万元。在进行港珠澳大桥沉管隧道安装工程时,国内没有经验可借鉴,国外技术又要价过高,锁旭宏和团队坚持自主创新、边闯边干,创新提出了浮态沉管标定方法,优化了无线声呐测控系统和测量塔定位系统,最终联合研发了“外海超长沉管隧道安装免精调定位控制技术”,实现毫米级对接精度,为工程至少节省了1.65亿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