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前的西宁市各社区热闹非凡。在祁连路西社区外的广场上,人头攒动好不热闹。长条桌凳已经摆好,家家户户相聚在这里。人群中,一位胡子花白、头戴民族圆帽的大爷引人注目,他手中的勺在大锅中翻捞着,旁边的阿娘不时把切好的蔬菜往里添加。这位年逾70岁的大爷,被街坊亲切地称为“熬饭阿爸”,在旁帮厨的妻子,则被称为“操心阿娘”。逢年过节,祁连路西社区都会举办“百家宴”,不同民族的邻里们从楼栋里走出来,开开心心地一起做饭吃饭、载歌载舞。司法改革有什么规律可循,又要达到什么目标?景汉朝指出,从改革内容看,我国的司法改革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程,从计划经济时代交易少、纠纷少、案件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这一轨迹与逻辑,是对司法改革规律性认识的生动阐释,完全体现了问题导向,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司法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的风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