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沁萍:“枫桥经验”在不同时期不断演进,每个时期都有新的内涵,体现了与时俱进。我认为其核心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是“枫桥经验”的不变灵魂、根本保证,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坚持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通过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三是源头预防为主,建立预警机制,早发现、早化解,以防为主,多元共治,强调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四是服务为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司法改革有什么规律可循,又要达到什么目标?景汉朝指出,从改革内容看,我国的司法改革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程,从计划经济时代交易少、纠纷少、案件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这一轨迹与逻辑,是对司法改革规律性认识的生动阐释,完全体现了问题导向,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司法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的风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