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避免该案对企业产生负面社会效应,检察官多次对张某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张某对自己的错误有了深刻认识,向该公司出具致歉信并取得了公司的谅解。结合张某认罪悔罪态度,检察机关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法院最终采纳,对张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决后张某未上诉。同样深耕教育一线二十余年,安徽省蚌埠市特殊教育中心教师丁海燕对互联网技术也有着特殊的情愫。从一支粉笔、一块黑板艰难授课,到运用互联网开展互动教学,在丁海燕看来,互联网打开了特殊孩子的视野,更多元的智慧课堂擦亮了他们的眼睛,也让他们的情感更为细腻、心灵更加充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