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璐敲诈勒索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判决书显示,2022年7月29日,李璐前往阳信县信访局上访,与时任信访局长刘某某发生争执,李璐将事发过程进行了录像,称遭刘某某辱骂并将视频发布至社交平台。当年7月31日,刘某某被阳信县政府免职。同日,经公安人员做工作,李璐将视频隐藏。8月26日,李璐提交行政赔偿申请要求刘某某和县政府、县信访局共同赔偿她30万元。8月27日,李璐再次将视频发布,公安人员再次找其删视频,并让她和刘某某见面解决赔偿事宜。经初步查明,受害人刘某杰,女,58岁,湖南涟源人,居住城南西路1号2栋13XX房。犯罪嫌疑人江某辉,男,31岁,户籍地湖南省平江县浯口镇,平江县天浩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法人、股东,2019年到2022年在外省从事家具生意,期间多次往返澳门赌博,欠债12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江某,男,35岁,户籍地湖南省平江县浯口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