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平台建设为基石,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区级、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现已建立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71个,均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智慧终端配备,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让百姓可以便捷地获得服务,提升司法惠民效率。依托“12348青海法网”平台,主动公开全区各村、社区法律顾问联系电话,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今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统筹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三大重点任务,各项工作迈出坚实步伐。”9月24日,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努力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监管政策环境,持续用力、更加给力,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金融力量。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