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规定,法治副校长需要符合4个硬性条件: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政法单位在职干警,有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与法治实践经历,从事法治工作三年以上;身心健康,热心教育工作,了解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的身心特点,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由区法学会负责组建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并进行动态管理和调整,《细则》还特别注明,中国法学会会员优先参与聘用。“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新时代以来,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不断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的领导“如身使臂、如臂使指”,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见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