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基于国家、江苏省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快出台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工作的地方性配套政策,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完善的产教融合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方案和评价机制,提供多元治理结构以协调各方利益。通过给予充分政策支持和监管保障,全面调动校企合作积极性,一方面,大力提高职业院校合作意识,坚持就业导向,优化专业设置和课程建设使之适应行业企业需求,加强校企共投、共育、共培、共生,目前已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制定《南通市中高职专业优先发展目录》;另一方面,通过中国特色学徒制、产业学院、合作办学等形式不断创新办学体制,切实解决校企合作中一直存在的企业参与程度不深、“一头热”“两张皮”等问题,破解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不顺畅、合作协议不规范、育人效果不明显等难题,激发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打好“组合拳”,形成“战斗力”。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行政行为的功能,规定了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依照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既可以纠正与案件相关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又可以纠正行政复议案件中反映出的执法共性问题,且行政复议意见书与行政复议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行政复议机关在企业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情况下,依法积极履行监督行政行为职责,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同时对行政复议办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完善裁量基准和改进执法的建议,强化了行政复议监督的“后半篇文章”,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行”的效果,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实践意义。详情